19家旅行社挨罚《河南省旅游条例》9月起实施
2007-12-3 1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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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河南省旅游条例》将正式实施。昨天,省人大、省旅游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一些情况进行通报。
十一黄金周就要到了,昨天郑州市旅游局召开全市旅游行风暨旅游管理工作会议,对20多家郑州旅游经营单位及14名导游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今年6月开始,郑州市旅游局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旅游执法人员,对旅游市场进行明察暗访。郑州市旅游局将暗访到的违规行为录制成专题片,在昨天的大会上播放,提醒旅游经营单位和导游人员遵纪守法。
20家旅游企业有“问题”
在被查处的20家旅游企业中,有一家以其他外地旅行社在郑州接待部的名义在郑州非法接客——赵子仁以四川青年旅行社天佑分社接待部的名义,在郑开展旅游业务行为,被责令停止非法经营,予以取缔。
郑州中民旅、郑州市中旅、登封中岳、郑州东风、登封光大5家旅行社,因存在承包营业部及委托非旅行社单位或个人代理或变相代理旅游业务行为,被给予警告、责令两个月内予以改正。
郑州中都、郑州金色假期、河南大宇3家旅行社,未制作和保存业务档案或业务档案制作保存不完整,被予以警告、责令两个月内改正。
郑州豫华、河南友谊、河南饭店、河南光大4家旅行社,制作发布旅行社业务广告不标明旅行社许可证号码,被给予警告、责令两个月内改正;
河南非常假日、河南东南、河南星期八、河南麟祥、郑州新华、河南晖达6家旅行社,擅自拼团、超范围宣传等被通报批评。
河南鑫顺利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却招徕、接待旅游者,郑州市旅游局将联合市工商部门对其严厉查处。
3家景区被通报批评
在对郑州凤凰山风景区、始祖山风景区、富景生态游乐园3家景区暗访时发现,这3家景区标牌不规范、厕所环境卫生差,个别景区存在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受到通报批评。
14名“不规矩”导游挨罚
14名导游人员的违规行为,也在暗访中被一一录下。违规行为包括,有的导游在导游活动中未佩带导游证,有的导游一边讲解一边吃东西,有的导游只有导游资格证、却没有换成导游证。这些导游人员,受到扣分、通报批评等处理。
有“条例”保护百姓好出游
不签合同可罚1万
“条例”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不与游客签订书面规范合同,一经查处,将处以旅行社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不得胁迫游客购物
“条例”规定 旅行社和导游不能纠缠、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合同约定购物的,应当约定购物次数和停留时间。
危险项目要配“保镖”
“条例”规定旅游经营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涉及人身安全的漂流、滑雪、攀岩、滑翔等特种旅游项目,必须配备专业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并为旅游者购买保险提供服务。
景区要控制游客数量
“条例”规定 旅游区(点)达到或接近游客时段流量控制标准时,旅游区(点)应当及时进行疏导,采取分时进入或者限制进入等措施。
游客投诉最迟120天出结果
“条例”规定对涉及旅游质量保证金赔偿的案件,旅游质监部门自受理之日起90天内审理终结;有特殊原因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审理30天;其他投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天内作出处理决定。
冒用“星级”可罚2万
“条例”规定旅游经营者冒用“星级”、“等级”称谓,一旦被发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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